北京晚报讯(记者孙莹)就因为驾车时调了一下后视镜,一眼没注意前方路况,司机陈某驾车将前方一辆三轮摩托车连人带车撞翻,致驾车人颅脑损伤死亡。西城法院日前以交通肇事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六个月,缓刑一年。
陈某是一家餐饮公司的经理,去年10月17日一大早,他驾车在西城区牛街头条东口由北向南行驶时,调了一下左后视镜。就因为这一会儿的工夫没注意,陈某的车就撞上了前方一辆三轮摩托车,造成三轮摩托车侧翻,驾车人重度颅脑损伤。
事发后,陈某保护现场,抢救伤者,并主动报警。然而伤者在抢救几天后仍然死亡。陈某被认定负事故主要责任。随后,他赔偿了死者家属,双方达成和解。
法院认为,陈某犯交通肇事罪事实清楚,证据充分,鉴于陈某有自首情节,当庭认罪悔罪,且积极赔偿与家属达成谅解,可依法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。J001
(原标题:因调后视镜撞死人 餐馆经理被判缓刑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