娱乐吧
首页 > 国内新闻 > 吉林新闻

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流通领域交通工具类商品抽查检验结果

时间:2018-05-09

  吉网、吉刻APP记者获悉,近期,吉林省工商局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委托,对省内交通工具类的汽车用制动器衬片、太阳膜、汽车车灯、润滑油等四类产品进行了专项抽检,本次抽查检验依据《GB5763-2008汽车用制动器衬片》《GB11121-2006、GB11122-2006润滑油相关标准》《GA/T744-2013汽车车窗玻璃遮阳膜》《GB4599-2007、GB5920-2008、GB17509-2008、GB15235-2007汽车灯具相关标准》和《2017年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实施方案》进行检验。共抽取样品151组。其中汽车用制动器衬片99组,不合格3组,不合格率3.03%;太阳膜14组,不合格2组,不合格率14.28%;车灯14组、润滑油24组,未发现不合格商品。(注:工商部门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具有一定的针对性,检测结果不代表市场流通商品的总体质量水平)

  不合格商品存在的主要问题是:

  1.汽车用制动器衬片,指定摩擦系数允许偏差项目存在问题。摩擦系数过高或过低都会直接影响到汽车制动效果,摩擦系数低会产生制动不灵敏甚至制动失效的严重后果,摩擦系数高会导致汽车制动后打滑甚至翻转的严重后果。

  2.太阳膜,力学性能(剥离强度)项目存在问题。剥离强度是反映复合膜材料复合牢度的物理量,是复合膜材料的重要性能指标,如发生玻璃爆裂或车辆发生碰撞导致玻璃碎裂后,不合格的遮阳膜会对驾驶员造成伤害,起不到保护的作用。另外在车窗通电加热下,不合格太阳膜容易开裂影响视线(不合格名单附后)。

  吉林省工商局要求,自公布之日起,不合格商品经营者应依据公布的监测信息,停止销售不合格商品。基层工商分局要对本辖区市场上销售的不合格商品组织清查,并对不合格商品经营者依法进行处理。

  吉林省工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:在购买商品时,应注意查看商品标识、安全警示,了解商品相关信息,发现疑似假冒伪劣商品请拨打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电话。

  吉网 吉刻APP记者 路丰源

  • 上一篇:国务院办公厅通报表扬吉林省长春市、吉林市、珲春市
  • 下一篇:龙嘉机场二期扩建工程T2航站楼预计30日具备验收条件